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文件
粤装协[2016] 037号
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省住宅装饰装修行业优秀设计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设计师及相关单位:
广东是装饰大省,设计是装饰行业的龙头。为了不断提高我省装饰设计水平,促进行业的科学可持续发展,树立我省装饰设计师群体的表率人物,我协会自2006年开展了不同类型的优秀设计师的评选活动,得到了行业企业的大力支持,各装饰设计机构、施工企业广大设计人员积极参与,评选出的“广东省功勋设计师”“广东省杰出设计师”和“广东省优秀设计师”受到了业内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和普遍认同。
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由于监管力度不够,一直以来都是投诉较多的行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住宅装饰装修企业的管理水平,设计水平和职业素养,向社会和业主推荐一批职业道德高、设计水平高的家装设计师,经研究,我协会特首次开展“2016广东省住宅装饰装修行业优秀设计师”的评选活动,现通知如下:
第一条 省内从事住宅装饰装修的设计师均可参加。
第二条 设计师由所在企业统一向我协会申报,个人设计师可直接向我协会申报。申报时间为2016年8月――11月。
申报条件、申报表具体见附件。
第三条 本评价活动不收费。
第四条 此次评选设“广东省住宅装饰装修行业十大杰出设计师”、“ 广东省住宅装饰装修行业十大新锐设计师”和“广东省住宅装饰装修行业优秀设计师”,同时在广州、深圳、东莞、中山、惠州等城市设“榜中榜”,评选出各地区的十大杰出设计、十大新锐设计师和优秀设计师。
第五条 对获得本次评选活动荣誉称号的设计师,协会将进行跟踪管理。对有不良投诉的获奖者,将重点进行检查。如发现严重违反“申报条件”规定的,将撤销其称号,并通过媒体公示。
获奖设计师协会将通过颁奖典礼、新闻发布、专业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推。
第六条 本次评选表彰与推介活动于2016年8月—12月进行,共分申报、评选、公示、表彰四个阶段。拟于2016年12月底公布表彰、推介名单,适时召开表彰大会。
联系方式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
电话:020-87616026 37625479 传真:020- 87561493
邮箱:gdda@vip.163.com 网址:www.chinagdda.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22号E栋8楼 邮编:510635
2、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深圳分会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南方国际广场B座416—418
电话:0755—83704391 传真:0755—82821264
邮箱:2367164749@qq.com 网址:www/shijiee.com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一:
广东省住宅装饰装修行业优秀设计师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设计队伍建设,激发广大从业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荣誉感及职业责任感,在行业中充分肯定设计人员的贡献,进一步提高设计人员的设计水平和职业素养;经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备案,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研究决定设立全省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设计师的最高荣誉称号“广东省住宅装饰装修行业优秀设计师”。根据装饰行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选原则
第二条、广东省住宅装饰装修行业优秀设计师每年评选一次,由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评选设“广东省住宅装饰装修行业十大杰出设计师”、“ 广东省住宅装饰装修行业十大新锐设计师”和“广东省住宅装饰装修行业优秀设计师”,同时在广州、深圳、东莞、中山、惠州等城市设“榜中榜”,评选出各地区的十大杰出设计、十大新锐设计师和优秀设计师。
第四条、凡在省内从事室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陈设艺术设计和装饰材料设计的设计师均可以参加评选。
第五条、评选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评选,保证评选质量和水平。
第三章、参评条件
第七条、熟悉、遵守装饰装修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第八条、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努力钻研业务,在所在地区有一定的知名度。
第九条、承担过的设计项目、参赛作品获业主认可和推荐。
第十条、独立或主持完成多项住宅装饰工程设计,能解决各种工程实际问题,效益良好,贡献突出。
第十一条、勇于创新,努力学习新技术、新理念、新工艺、新材料、不断进行艺术、学术方面的追求和探索。
第四章、申报程序与办法
第十二条、设计师,由所在企业初评后统一向我协会申报;个人设计师可直接向协会秘书处申报;
第十三条、申报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广东省住宅装饰装修行业优秀设计师申报表”(式样附后),单独成册,并附以下资料:
(1)申报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设计师资格证、获奖设计(或工程)证书(不一定全部)等设计业绩和能力的资料,
(2)申报人近期彩色照片大一寸2张
(3)设计业绩除与资料统一装订成册外另制成光碟与申报表一并递交。
(4)资料装订成册统一规格为A4幅面。
第五章、评审、表奖、推荐
第十四条、评审为评奖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保证评审工作的质量水平,协会将组织由全省行业知名的设计方面专家参加的评审委员会,对所报资料认真进行审核,做出终评意见。
第十五条、获得荣誉称号的设计师,由本协会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广东省装饰协会网等有关媒体报刊上予以公告和宣传。同时,协会将向行业推荐、社会推荐,其获奖作品将通过最佳形式向行业和社会展示。
第六章、纪律和其他
第十六条、申报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七条、参加评审的工作人员和专家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二��?016广东省装饰行业优秀设计师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