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设计师、有关企业:
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主办,主题为”榜样的力量”的“2008全国室内设计“十大新锐”(人物/作品)评选”活动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巳授权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设计师专业委员会先在广东赛区举办广东省 “十大新锐”(人物/作品)评选”,进而推荐参加全国“十大新锐”(人物/作品)评选。现将有关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新锐设计人物奖
第四届全国室内设计“十大新锐设计人物奖” (10名)
第四届(广东省)室内设计“十大新锐设计人物奖” (10名)
第四届全国室内设计“新锐设计人物提名奖” (20名)
第四届(广东省)室内设计“新锐设计人物提名奖” (20名)
新锐设计作品奖专业组
第四届全国室内设计“十大新锐设计作品奖” (10名)
第四届(广东省)室内设计“十大新锐设计作品奖” (10名)
第四届全国室内设计“新锐设计作品提名奖” (20名)
第四届(广东省)室内设计“新锐设计作品提名奖” (10名)
学生组
第四届(广东省)室内设计“十大新锐设计学生作品奖”(10名)第四届全国室内设计“十大新锐设计学生作品奖” (10名)
第四届( 广东省)室内设计“新锐设计学生作品提名奖”(10名)
第四届全国室内设计“新锐设计学生作品提名奖” (20名)第四届全国室内设计“新锐设计学生作品大赛”优秀导师奖
第四届全国室内设计“新锐设计学生作品大赛”优秀组织奖
二、参选规则:
人物评选:参加人物评选的每位候选人提供2个或以上参评项目,按项目收费 。
作品评选:参加作品评选的候选人提供参评作品展板,按展板收费。
三、报名参评需提交以下材料:
图片资料按展板和出版两种形式同时递交:
1、展板喷绘资料:
☆人物评选:参评项目的图片制成展板,每个项目限3块或以下展板数。
☆作品评选:参评作品图片制成展板,展板数自定。
☆展板内容应包括实景照片(工程类)、效果图(方案类)主要平面与剖立面图及设计说明等。版幅 78×59cm(统一竖式, jpg格式、分辨率300dpi);
2、作品集出版资料(请以电子文档形式递交),应包括下列内容:
☆设计负责人的生活照1张及工作简历(包括单位/主设项目/获奖状况);
☆主要平、立面图;
☆简要设计说明(300字内,工程类需包括项目建设地点、竣工时间等);
☆图片资料: 单张图片原大应在300dpi 以上CMYK格式,CAD图纸应逐个提供 dwg格式文件,设计说明提供 Word文档文件。
☆将展板以及出版资料的最终电子文档的光盘寄至省装协设计委,如送交多个项目参赛,请将同一项目的展板资料存储在同一文件夹下,文件夹及文件以项目名称命名;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提供主要平面图、剖立面图,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四、收费说明:
人物评选:“十大新锐设计人物”参评项目的收费标准为每个项目 800 元。(含评审费、出图费、制版费、出版费、网上空间费、证书费等)。(注:因每位候选人须提供2 个以上参评项目,则参评费用基数为1600元;再提供参评项目在两个以上的,则每个项目再增加800元。)
作品评选:“十大新锐设计作品”专业组参评作品的收费标准为每块展板 300元(含评审费、出图费、制版费、出版费、网上空间费、证书费等)。
“十大新锐设计作品”学生组参评作品的初审收费标准为每块展板 150 元(含评审费、出图费、制版费、出版费、网上空间费、证书费等)。
五、缴费办法
现金缴款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58号楼10楼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设计师专业委员会
六、参评资料和报名表于2009年1月20日前交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设计师专业委员会
附:参赛报名表(工程类需业主盖章)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设计师专业委员会
2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