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设计师: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粤人函[2008]1515号文件《关于对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申请开展省建筑装饰专业助理设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复函》精神,我会将全面开展广东省建筑装饰专业助理设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组建了广东省建筑装饰专业助理设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由来自广州、深圳、佛山、汕头、珠海等全省各地建筑装饰设计及建筑设计的行业专家组成。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会长陆旭任评委会主任;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设计师专业委员会主任王小兰任评委会副主任。
二、评审委员会在广东省人事厅监督指导下,根据《广东省建筑装饰专业助理设计师资格条件(试行)》的规定开展评审工作。
三、设立了广东省建筑装饰专业助理设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配备的专职工作人员名单如下:
胡小梅(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设计师专业委员会顾问)
张 燕(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设计师专业委员会秘书)
四、开展工作使用以下印章:
①广东省建筑装饰助理设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②广东省建筑装饰助理设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五、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通讯地址及联络办法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省科学院内58号楼生物科技大厦10楼、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内
联系电话/传真:020-37656496
政策查询/表格下载: www.gdrst.gov.cn广东人事网
www.cngdda.com广东装饰网(职称评审)
六、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于2009年正式接收全省各地相关专业找术人员的申报材料。
特此通告。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
二OO八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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